一、总则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聘用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及拟聘员工。
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岗位特定条件:
各岗位根据实际需求设定具体条件,如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
三、聘用程序
招聘需求分析: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确定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公司内部公告、外部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者筛选:
人力资源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面试:
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个人信息和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聘用决定:
根据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由公司领导层作出聘用决定。
办理入职手续:
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聘用待遇
试用期:
员工聘用一律试用3个月。
工资待遇
普通学工:2000元/月。
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和操作证人员、从事管理岗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3000元/月。
社会保险: 试用期满后,如符合公司用人要求且本人愿意为公司服务,则缴纳养老保险,工资薪随岗变。 五、员工管理
培训与发展: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与激励: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激励。
纪律与处分: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