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 Payable at Sight)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定义
假远期信用证,也称为买方远期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开证行或付款行将即期付款,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贴现费用(包括利息和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特点
远期汇票即期付款:虽然汇票是远期开具的,但信用证规定按即期收汇,即付款银行同意即期付款。
贴现费用由进口商承担:进口商需要支付由付款银行进行贴现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利息。
对出口商的好处:出口商可以即期获得汇票的票款,尽管需要承担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
对进口商的好处:进口商可以获得银行的融资便利,但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功能条款
信用证中通常会载明一些特定条款,如“远期汇票按即期议付,由本银行(开证银行)贴现,贴现及承兑费由进口商承担”。
其他相关条款可能包括“远期汇票按即期议付,利息由买方承担”或“授权议付银行议付远期汇票,依票额即期付款”。
操作流程
进出口双方签订贸易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为即期付款。
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付款信用证,并约定由开证行向出口单位即期付款,进口商远期偿付开证行,利息和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开出远期信用证,并通知出口商。
出口商根据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向议付行提交单据。
议付行根据开证行的指示和授权,向出口单位即期付款,并将全套单据提交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即期付款。
开证行向进口商提供融资,并按照议付行指示的汇款路线,即期付款给进口商。
进口商在融资到期日向开证行付款。
实际应用
假远期信用证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为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使其能够提前获得货运单据并提货,同时享受延期付款的好处。
总结:
假远期信用证是一种灵活的支付方式,既满足了进口商对资金周转的需求,又为出口商提供了即期收汇的便利。通过明确约定贴现费用和利息的承担方,这种信用证有效地降低了交易双方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