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年假制度通常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员工的工龄、职位等因素进行具体安排。以下是一些关于公司年假制度的要点:
年假范围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五天。
连续工龄满一年增给年假一天,最多不超过十天。
主管以上人员的年假天数根据职位不同有所增加,例如:主管增加二天,部门正、副经理增加三天,副总经理增加四天,总经理增加五天。
当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假:已享受探亲假、病休全年累计两个月以上、受到公司纪律处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已提出调动或辞职申请。
休假有关规定
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案;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休假,需报综合部,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员工连续休假中间遇有星期天应计算在休假天数内。
年休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许零星提取。
年假计算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其他注意事项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需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于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公司的年假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员工的工龄、职位等因素进行具体安排。同时,单位应提前通知员工年假安排,并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