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紧急程度主要分为 特急和 加急两种。
特急
定义:特急公文是指事关重大而又十分紧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办理时限:特急公文的办结时限为1天内。
加急
定义:加急公文是指需要尽快处理的公文,如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等。
办理时限:加急公文的办结时限为3天内。
此外,对于电报,紧急程度还可以分为 特提、 特急、 加急和 平急四种,具体办理时限分别为:
特提:1天内
特急:3天内
加急:5天内
平急:10天内
在处理公文时,必须根据公文的紧急程度及时处理,确保公文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遵守公文的处理程序和相关规定,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