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时间:2025-02-13 04:40:27 单机游戏

纪检监察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监督、检查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状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受理信访举报

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信访形势,及时反映损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监督检查

对乡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违纪状况,务必向上级纪委报告,对所属村队企业的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组织初步核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立案的决定或推荐,进一步查清问题后,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相应的决定,积极协助上级纪检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审查调查

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立案的决定或推荐,进一步查清问题后,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相应的决定,积极协助上级纪检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案件监督管理

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案件审理

负责对案件进行审理,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和合法。

宣传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条规,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纪和党风廉政教育,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国际合作

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其他辅助职权

包括但不限于督促被监察部门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办理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些职责共同构成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工作内容,旨在确保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同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