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面积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建筑的类型、楼层、基础埋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面积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按建筑形式和楼层计算
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十层以下(不含十层)的建筑:
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面积计算
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按地下总建筑面积的15%计算。
按城市分类和建筑性质计算
重点城市:如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6%-8%修建防空地下室;二类城市为5%-6%;三类城市为4%-5%;县城为3%。
其他规定
人防工程面积与建筑工程面积的其他规定: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其他情况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修建。
建议
在具体项目中,建议咨询当地的人防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人防面积计算方法和指标。同时,考虑到人防工程的功能和使用性能,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