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3

时间:2025-02-13 01:17:41 单机游戏

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3)》:

单层建筑物

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米者应计算1/2面积。

局部楼层如设有围护结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则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多层建筑物

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坡屋顶内空间

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及以上至2.10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

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及以上至2.10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米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

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其他特定部分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有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这些规定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和建筑面积计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