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企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人管理
总队工人等级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企业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等级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权利。
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实施,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含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一般工人拥有管理权,包含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新职员入职管理
新进职员必须有“两表一件”即入职记录表、工资记录表、身份证复印件,不然视为无此人。
新进职员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新进职员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署施工安全协议。
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现场施工管理
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施工队长、组长依据工作情况制订(月、周、日)工作计划,并具体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日志)。
现场施工中不可和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吵,如出现问题由现场关键责任人和其沟通协商。
施工过程中严格根据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考勤管理
全部职员每天按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职员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员工管理
公司招聘岗位根据业务需求确定,招聘程序包括岗位设定、岗位描述、招聘广告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考核等环节。
公司进行员工招聘时,必须公平公正,倡导用人唯才,不得歧视任何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地域等。
新员工须经过公司规定的培训和考核,达到公司要求后方可正式上岗。
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员工考核
公司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薪酬调整、岗位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劳动合同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劳务的用工主体为项目子公司,劳务公司对接项目子公司,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公司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分包。
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复印件。
这些制度涵盖了劳务企业的各个方面,从工人管理到新职员入职,从现场施工到考勤管理,旨在确保劳务企业的高效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在实施这些制度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