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目的与适用范围
规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员工对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定义与分类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损耗的物品。
分类包括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清洁用品、工具器具等。
采购管理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采购部门应根据市场价格、质量、品牌等因素进行比较,选择性价比高的物品进行采购。
采购完成后,及时交付使用部门并办理入库手续。
保管与使用
实行定置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分类存放,标识清晰,方便取用。对于易损、易耗物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应做到循环使用。
报废与处置
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继续使用时,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处理。
报废物品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回收,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的物品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物品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监督与考核
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情况纳入部门及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
其他补充规定
严禁员工私用客用低值易耗品。
未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必须回收。
专设低值易耗品存储地方,有效分类,防止变质或丢失。
优先使用《不常用物料用品明细表》中的物品。
部门单独申购的物品必须保证领用和正常使用,避免财务库房信息错误。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规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同时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各公司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