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项目设立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
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存。
档案、资料要保持整洁,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存档资料必须为原件,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变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须向经营部门提供一份原件进行保存。
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归档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
归档文件的要求包括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
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工程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
工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档案室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的利用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禁止私自篡改、销毁等行为。
工程档案的移交与监督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档案的保密与安全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档案室应定期检查、整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便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利用。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