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
双方能达成协议
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
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
诉讼离婚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需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案件。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
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具体步骤同上。
双方均为外国国籍
双方应当首先向定居国法院起诉,如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再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华侨、外国人
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委托国外律师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和认证,再寄回国内使用。
注意事项
涉外离婚诉讼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证件和材料的准备要齐全,特别是国外结婚的公证和认证手续。
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采用线上开庭的方式,以适应空间和时间限制。
以上是涉外离婚的基本程序,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