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入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申请
教师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并进行教育和鼓励。
申请人参加党校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经党小组或支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本人写出自传,指定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考察期一年以上
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和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积极分子需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联系人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支部审查与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入党申请,报党委审批。
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入党宣誓与预备期
通过支部大会后,组织上吸纳为预备党员,确定入党时间(即支部大会通过之日)。
预备期为一年以上,党支部考察预备期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报党委审查。
转正与延长期
预备期满,支部考察并提出意见,报党委审查。
符合条件的转正,不符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建议教师在申请入党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和表现,以提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机会。同时,保持与培养联系人的沟通,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以提升自身素质和政治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