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荐入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推荐前的教育
班级团支部应根据不同年级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推荐对象的确定
团支部首先要摸清每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
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老师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保证团内真正优秀的同志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
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同学必须品学兼优、党校结业、是共青团员且提出了入党申请。
递交入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入党的同学需要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填写相关表格如《合肥十中“推优入党”登记表》。
召开座谈会并形成文字意见材料
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记录座谈会内容,并形成文字意见材料。
向党总支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如实填写时间、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
培养联系人的考察
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按季度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团委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政审和公示
在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期满之前,每学年4-5月份做好政审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上报党总支,并将材料上报教育局组干处,组干处批准后进行公示(7天),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委审查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情况进行审查。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并派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以上是被推荐入党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参照所在学校或党组织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