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将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送达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提交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法院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进行口头告知。
管辖权异议:
如果被告认为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
证据准备:
被告需要积极应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佐证自己的无罪诉讼观点。
确定开庭日期: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将选定开庭日期,并通知各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
法院将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庭审流程包括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和宣判等环节。
判决与上诉: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将作出判决。如果被告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在整个被起诉程序中,被告应当认真对待,按时提交答辩状,并积极准备证据和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告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为应诉,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