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条件和程序如下:
基本条件
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党的决议。
按期交纳党费。
申请入党阶段
提交入党申请书:申请者需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如无单位或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书应详细表达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谈话:党组织在收到申请书后1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申请者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并加强教育引导。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推荐和确定: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
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党课、党内活动、分配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以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同时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时间规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进入为期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
进入考察期阶段
持续培养:党组织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各种活动和任务,观察其表现,进行持续的培养和教育。
发展对象的确定与考察阶段
条件: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学习成绩优良,近两个学期无考试不及格情况,本人对入党有迫切要求,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一贯表现较好,基本符合党章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党员标准。
程序:学校党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填写《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程序: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针对性研究,经上报预审和党委预审合格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书》,经支部大会决议等相关程序后,完成对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程序:此阶段一般在确认为发展对象的三个月内完成。党支部将会对发展对象进行针对性研究,经上报预审和党委预审合格后,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书》,经支部大会决议等相关程序后,完成对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预备期一般为一年,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审查。符合条件的转正,不符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建议:
申请入党者应尽早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阐述自己的入党动机和表现。
党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安排谈话,进行教育和引导。
入党积极分子需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培养。
成为预备党员后,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