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动机条件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入党同志需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在接到申请后,应在十五天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般为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开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在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法包括同本人谈话、查阅资料、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预审
党总支对政审合格的对象进行预审,及时上报总支预审。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人需填写入党志愿书,并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支部审查与讨论
支部对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党委。
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与审批
上级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并进行审批。预备期一般为一年以上。
入党宣誓与预备期
通过审批的入党申请人需进行入党宣誓,之后进入预备期。支部在预备期内对申请人进行考察,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报党委。
党委审查与转正
党委对预备期内的党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转正,不符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以上是入党动机条件和程序的详细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