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任免法官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任职呈报表
由本人填写《任职呈报表》,并由所在团队(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个人总结汇报
本人需对自己的工作、思想情况作出全面的书面总结汇报。
考察
由政工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呈报任免
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将申请材料呈报给相应的领导或机构。
院党组决定
由院党组决定任命事宜,并拟定议案,呈报给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任命。
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任命
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呈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会议表决进行任命。
总结起来,法院任免法官的程序包括填写任职呈报表、个人总结汇报、政工部门考察、呈报任免、院党组决定以及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任命等步骤。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法官的任命过程公正、公平,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