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抓人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触发条件
报案和立案:通常是因为上海的受害者报案,警方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异地。
证据确凿:在掌握了确凿的犯罪证据后,警方会决定实施跨省抓捕行动。
通知和协作
上海警方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抓捕。
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实施抓捕
在当地的警方协助下,进行抓捕行动。
抓捕时,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或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预审和体检
犯罪嫌疑人被带到上海后,会进行24小时内的体检,以确认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满足看守所接收要求。
体检通过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移交至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
移交看守所
体检通过后,犯罪嫌疑人会被移交至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并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时,应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并请求协助。
总结:
跨区抓人程序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警方在执行过程中需持相关证件,并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和协作,以确保抓捕行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