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程序怎么走

时间:2025-01-28 16:36:08 单机游戏

笔迹鉴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委托阶段

由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同时提供身份证明以及与鉴定事项相关的鉴定材料。

受理阶段

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事项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委托的鉴定事项属于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并核查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充分性。若材料不完整,机构会要求委托人补充;若不符合受理条件,则会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分别检验阶段

鉴定人员会仔细观察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如书写风貌、布局、写法、形体、结构、笔顺、运笔和笔痕等。这些特征可以分为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其中一般特征包括单字的整体结构,而细节特征则涉及单字局部结构及笔画之间的搭配比例关系。

比较检验阶段

鉴定人员将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进行对比,寻找两者之间的相同或相似特征。如果两者的书写规律(即书写习惯)相同,则可以得出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同一人书写的结论。此外,还需考虑纸张、污染等因素,确保所比较的笔迹类型和文本相似。

综合判断阶段

鉴定人员会根据前面的检验结果,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断。如果检材与样本字迹存在足够数量的符合特征,并且没有本质的差异特征,则可以作出肯定同一的结论。

鉴定意见

鉴定机构在鉴定完成后,会出具鉴定意见书,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书写给出明确的结论。

重新鉴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并需遵循相同的程序进行。

笔迹鉴定是一个科学严谨的过程,每一步骤都至关重要,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