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审核程序违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行政复议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纠正错误的审批行为。
行政诉讼
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违法的行政行为,并可能获得损失补偿。
国家赔偿
如果因为征地程序问题而受到了伤害,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要求赔偿。
申请信息公开
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以便核实是否存在问题,并提高透明度。
监督制约
加强对程序性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内部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应对涉事法官等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罚,如警告、记过、撤职等,并撤销违法决定或判决。
赔偿或补偿
对于因程序性违法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补偿,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