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审判程序,也称为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而进行的再次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监督审判程序的审理过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再审申请的审查
法院需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再审的法定要求。
如果申请被确认为有效,法院将成立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原审内容的全面审查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需对原审中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及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
当事人有权在再审程序中增添或改变诉讼请求。
审理期限的规定
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审理的及时性和效率。
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
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证据规则和证明标准,确保审理的公正性。
再审的启动方式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可以由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由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发现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申诉的处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如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人民法院应对申诉进行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通过上述步骤,监督审判程序旨在确保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提供纠正错误的机会,同时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