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合同商洽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承租人询价
承租人根据货物运输需求或对船舶的特殊要求,通过租船经纪人向出租人提出询价。询价内容通常包括货名、数量、装卸港口或区域等。
出租人报价
出租人在收到承租人的询价后,进行成本估算或比较其他询价条件,并通过租船经纪人向承租人提出自己的船舶情况和运费率或租金率。报价内容通常包括船名、载重量、载货容积、受载日期、租金或运价、滞期和速遣费等。
承租人还价
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的报价后,结合市场情况提出还价。还价是对原报价的修改和重新提出。
报实盘
当双方对租船合同的条款洽商接近一致时,出租人会明确各主要条款,并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确认。报实盘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出的一份正式且不可撤销的报价,要求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成交的决定。
制定送交租船合同
出租人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制定租船合同,并送交承租人审核签署。租船合同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经修改的某一标准租船合同格式,二是补充或附加条款,这部分往往是该租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签订订租确认书
在双方对租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通常会签署一份“订租确认书”(fixture note)。订租确认书详细列出双方承诺的主要条款,并经双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备查。订租确认书实质上是一份简式的租船合同,用于指导双方履行合同。
编制、审核、签订正式租船合同
双方在签署订租确认书后,船东根据已达成协议的内容编制正式的租船合同,并通过租船经纪人送交承租人审核。如果租船人对编制的合同没有异议,即可签字。双方应当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通过以上步骤,双方可以完成租船合同的洽商和签订过程。在整个过程中,租船经纪人通常起到桥梁和中间人的作用,帮助双方进行有效沟通,确保租船合同的顺利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