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入党程序会受到一定影响。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组织关系转移
破产企业党员的组织关系可以转到街道党委或社区支部。
如果破产企业党员被新企业录用,可以将组织关系从街道转入新企业的党组织。
入党申请的提出
入党申请人应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如果失业或待岗,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继续培养考察
如果党员正在接受考察,可以继续培养考察,但培养人需要支部重新指定。
破产企业党组织的处理
企业宣布破产至破产终结期间,原企业党组织应继续存在,并妥善处理党员的去留问题。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需经过至少1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群众和党员意见后,由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发展对象人选,并报党委备案。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
发展对象经过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在1年预备期满后,本人书面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转正。
政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人需经过政审,填写入党志愿书,最终由上级党委审批,并通过入党宣誓成为一名预备党员。
建议
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破产企业党员应尽快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能够接收的党支部,以便继续参加党的活动和组织生活。
继续培养考察:即使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党员的培养和考察也不应中断,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
积极沟通:党员应积极与新企业或街道党组织沟通,了解入党申请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入党程序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公司破产后的党员仍有机会继续追求入党,并在新的工作环境中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