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收到传票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会被起诉者收到法院的传票,此时需要准备应诉。
准备答辩
如果不同意离婚,需要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不认同,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必要时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助。
调解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举证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知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两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了解开庭时间
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
放弃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后,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准备诉讼材料
原告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可以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和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确定,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以收集一些自己条件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证据。如果不想离婚,就要有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还没有达到破裂,有挽回的余地。
心理准备与律师协助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保持冷静非常重要。最好在律师的协助下准备讲话稿、做好心理建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去说服法官。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更好地应对被起诉离婚的程序,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