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的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庭前会议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开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法庭调查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证。
审判人员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法庭辩论
控辩双方就案件焦点问题进行辩论,阐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评议和宣判
合议庭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
判决宣告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
建议
充分准备:辩护人和当事人应充分准备,熟悉案件材料,准备好证据和辩论策略。
关注程序:确保每个阶段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案件结果。
及时上诉: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