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
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
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
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
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
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
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
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7个月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即社保缴费基数。如果社保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有上下限,具体数额可能会受到社保缴费基数的影响。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费导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降低,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保保险投诉稽核或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未足额缴费导致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