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则如下:
平时加班
如果员工在平日(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这部分时间被视为平时加班。
企业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
如果员工在周末(周六和周日)进行加班,这属于休息日加班。
企业可以选择给予员工补休或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选择补休,则应在后续的工作时间内安排相应的休息时间;如果选择支付工资报酬,则应按实际加班的小时数来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
如果员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进行加班,这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
企业必须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通常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或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但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行业和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北京以员工当月的实际发放工资为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等,但不包括年终奖、加班费等其他补贴;上海以员工正常工作月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作为基数,约定的奖金、津贴等也不包括在内。
此外,计算小时工资时,通常用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平均每月计薪天数)再除以8小时。
建议:
企业在计算加班费时,应首先确定员工的加班时间,并根据上述标准计算相应的加班工资。
对于休息日加班,企业应优先考虑安排补休,以减少对员工休息时间的占用。
在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时,企业应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员工的合同约定,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