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只能向 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包括:
商品来源渠道单一:
所采购的商品只有一个供应商提供,没有其他选择。
专利产品:
采购的商品是专利产品,只能从专利持有者处采购。
首次制造:
商品是首次制造,没有可比较的其他供应商。
合同追加:
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需要追加商品或服务,只能向原供应商采购。
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其他特殊情况:
如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等。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点是 缺乏竞争性,采购方与供应商的谈判余地较小,可能导致采购成本增加或质量降低。因此,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时,必须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并充分考虑潜在风险,以达到优化采购效果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该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