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的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分为 十级,具体如下:
巡查:
这是警察的最低级别,相当于我国的二级警员或刚从社会招入的警察。
巡查长:
通常授予任职巡查10年及以上未升至巡查部长的警官,这个级别没有实际职务,主要是荣誉职衔。
巡查部长:
通过最初的升职考试晋升为巡查部长,这个级别相当于我国的警佐。
警部补:
位于巡查部长之上,警部之下,这个级别通常需要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考核。
警部:
这个级别位于警部补之上,警视之下,可以担任警察厅内部部局系长、警视厅本部系长等职务。
警视:
位于警部之上,警视正之下,大致相当于公安分局副局长或大队长。
警视正:
位于警视之上,警视长之下,这个级别的高级指挥官,通常由职业组和准职业组的成员担任。
警视长:
位于警视正之上,警视总监之下,这个级别通常由经验丰富的职业组警官担任。
警视监:
位于警视长之上,这个级别的高级警官,通常由资深的职业组警官担任。
警视总监:
这是日本警察级别的最高层,既是警衔又是职务,通常由首相任命的高级警官担任,职务上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的局长。
这些级别构成了日本警察的等级体系,每个级别都有其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