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而制定的。该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包括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核心内容
1. 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
责任主体: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是主要责任主体,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也要参照执行,党的基层组织需区分不同情形承担具体责任。
主要原则:
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特殊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 主体责任的具体方面
责任内容:包括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
落实机制:明确了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等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监督追责:规定了监督的方式和措施,包括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进行追责。
实施意义
《规定》的出台,旨在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落实机制和监督追责,构建一个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制度闭环,从而有效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存在的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内容不清、落实机制不完善、监督追责不到位等问题。这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结语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