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居委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性质、工作职能和组成等方面:
性质不同
社区:是一个地理和社会概念,不是管理单位。它涵盖了居住在同一区域内的各类人群,并具有一定的地理、文化和社会特征。
居委会: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单位,负责处理社区内的日常事务,代表和维护居民的利益。
工作职能不同
社区:主要职责包括维护社区内的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如公园、图书馆等)、组织各类社区活动以及协调社区内的居民关系等。
居委会:主要职能包括协助政府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和协调社区活动、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组织居民参与社区规划等。
组成不同
社区:由人口、地域、制度、政策和机构等五个要素组成,包括学校、公园、居委会等。
居委会:是由居住在同一社区内的居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通常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行政级别和关系不同
社区:不是行政机构,而是一个基层生活群体和地理范围。
居委会:作为社区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综上所述,社区和居委会在性质、工作职能和组成上都有明显的区别。社区更侧重于地理和社会概念,而居委会则是一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单位。两者共同服务于居民,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