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以下是一些禁止携带的物品及其相关信息:
液体物品限制
单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或100克)。
所有符合上述容量限制的液体物品需放在一个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料袋中,且塑料袋容积不得超过1升。
特殊液体物品如婴儿食品和药品,在必要时可携带超出限制,但需出示相关证明或处方。
易燃易爆物品
常见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酒精饮料(酒精含量超过70%)、汽油、柴油、煤油、油漆、松香水、指甲油、花露水、风油精等。
电子烟的烟油和烟弹(特别是含有锂电池的)也需遵循特定的携带规定。
尖锐或锋利物品
刀具(如水果刀、菜刀、剪刀、美工刀、修眉刀、指甲剪等)不允许随身携带,但可托运。
其他尖锐物品如针、牙签、缝衣针等也不允许随身携带,但可托运。
电子产品及充电宝
充电宝额定容量不超过100瓦时(Wh)的可随身携带,但每人限带两块。
含锂电池的电子产品如电脑、平板,额定能量应在100Wh内。
食品和饮料
在安检之前购买的饮料和自热食品(如自热米饭)不能携带上飞机,但可以托运。
食用或饮用品如牛奶、饮用水等不能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
化妆品
液体化妆品容量不能超过100ml,总重量不可超过1000ml。
防晒喷雾和摩丝等物品不能携带上飞机。
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管制刀具。
弹药、爆炸物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腐蚀性物品、毒害品、放射性物品等。
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建议您在乘坐飞机前,仔细检查并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