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包括《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等。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台湾农民,需填写相应的登记表。
其他法律规定需要提交的文件,如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等。
建议在准备这些资料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核。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