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的通用尺度有以下五种,自大而小依次为:
1. 长288公分,高192公分;
2. 长240公分,高160公分;
3. 长192公分,高128公分;
4. 长144公分,高96公分;
5. 长96公分,高64公分。
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其他尺度的国旗时,应当按照通用尺寸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并且国旗与旗杆的尺度比例应当适当,与使用目的、周围建筑、周边环境相适应。
此外,国旗的升挂应遵循以下规定:
1. 同一条道路、街巷要求插挂同一规格的国旗;
2. 插挂国旗的旗杆长度可为2.5米,旗杆下端离人行道地面2米,呈45度角,旗杆下端不要伸出砖柱,以保障行人安全;
3.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低于其他旗帜;
4. 保持国旗舒展,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旗的尊严和象征意义得到妥善体现,并维护市容整齐、严肃、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