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5-02-15 03:29:07 网络游戏

双软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如未形成无形资产,则可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进行税前加计扣除;若形成无形资产,则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

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于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施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获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须专项用于软件研发和扩张,并单独核算,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行业协会备案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

其他税收优惠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小型微利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得同时享受,企业应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能叠加享受。

建议企业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