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的条件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籍与年龄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政治面貌
一般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历与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品行与道德
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其他资格条件
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
禁止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在校毕业生。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这些条件限制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维护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纯洁性和道德高尚性。考生在报考公务员时,必须仔细了解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