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助理经济师
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
经济师(中级)
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
或者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或者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或者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高级经济师
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或者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正高级经济师
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经济政策。
能够高标准组织设计、实施和评估经济项目或活动方案,提升经济运行水平。
通常需要具备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并在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根据各地要求有所不同。
此外,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对应的业绩条件、成果条件等。
对于具备破格条件的,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
建议在申报经济师职称前,详细查阅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了解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