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单个申请人员
申请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共同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户籍属城中村的申请人
按照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未享受任何拆迁安置补偿。
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房改、经适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人
原则上不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建议:
申请者需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特别是户籍、房产、收入和社保缴纳情况。
可以通过郑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申请指南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