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房屋租赁税收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非住房类: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一次性收取租金:若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别为7%、5%或1%。
房产税
住房类: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非住房类: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其他附加税费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税率为3%。
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税率为2%。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
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
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5%征收率减按1.5%)或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房产税: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减轻纳税人负担,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建议纳税人及时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