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是指1937年12月至1938年1月期间,日本军队侵占了中国南京市,在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强奸、放火、抢劫等战争罪行。据历史记录,南京大屠杀期间,有数万名中国士兵和平民遭到杀害、强奸、抢劫和虐待,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在南京地区烧杀淫掠,无恶不作,南京市三分之一的房屋被烧毁,几乎所有的商店被抢劫一空,财产损失不计其数。日本军队在南京进行有计划、大规模的集体虐杀,每次惨遭杀害者达数百、数千甚至数万人之多。
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其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15万余人,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也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审判,认定南京大屠杀的暴行是战争犯罪,构成了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判处对这一暴行负有直接罪责的松井石根以绞刑,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处另一名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死刑。
南京大屠杀的事实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日本投降后,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专案审理,对日本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201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