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 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这种政策旨在鼓励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
具体来说,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限额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具体限额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软件即征即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也可享受此政策。
特定行业即征即退:
例如,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在2004年2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申请即征即退时,需要准确核算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应纳税额、应退税额,并在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退税。
这种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促进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发展,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