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在专利法律关系中有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
专利权人:指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发明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一般不能成为发明人。
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人身权:包括署名权和修改权。
专利财产权:包括独占权、许可权和转让权。
发明人的权利:
署名权:发明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并可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获得奖励的权利:发明人享有在专利实施后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特点
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而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
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或单位,拥有财产权,可以转让、许可或放弃专利权。
身份转变
申请人:在专利申请阶段称之为申请人,当专利审查通过之后,申请人就成为专利权人。
总结:
专利权人是指获得专利权的人,可以是个人或单位,拥有专利的财产权和相关权利。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只能是自然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但不拥有专利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明确区分这两者的角色和权利,以便更好地保护发明人的权益和推动专利的实施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