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作为一种自然现象,不是被发明的,而是被发现的。早在公元前600年左右,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就注意到琥珀在摩擦后能够吸引轻小物体,这被认为是电的最早发现。然而,将电的概念系统化并加以应用,则归功于多位科学家。
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8世纪对电的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他通过风筝实验,证明了天上的闪电与地面上的电是同一种现象,并引入了正电和负电的概念。富兰克林还发明了避雷针,以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
迈克尔·法拉第在19世纪对电和磁学做出了革命性的贡献。他发现了电磁感应现象,并发明了圆盘发电机,这是人类创造出的第一个发电机。法拉第的工作为现代电力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因此,电的发现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科学探索过程,涉及多位科学家的贡献。富兰克林和法拉第分别在电的理论和应用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电作为一种现象,其发现要早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