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公务员是指 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些公务员通常执行国家公务,其服务对象是国家,并且与国家之间存在一种非契约的关系,一般实行常任制。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1805年,英国财政部设立了常务次官,主持日常工作,不参加政党活动,不随政党更迭而更迭,这标志着文官制度的雏形。1853年,英国开始通过公开考试录用职员,逐步在政府各部推广,建立了官职考试补缺制度。1855年和1870年,英国政府两次颁布枢密院令,确定了考试录用官员的制度,从而正式诞生了英国公务员制度。其他国家如美国、法国、日本等也借鉴了英国的制度,建立了各具特点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绝大多数文官都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任何一级文官职位都向成绩优秀者开放。
政治中立:
公务员不会因政权(执政党)的更替而更换,公务员主要的工作是执行政策,而非制订政策,以确保社会稳定。
职务常任:
公务员一般实行常任制,一旦被录用,除非有严重过失,否则可以长期任职。
严格考核,功绩晋升:
公务员的晋升主要依据其工作表现和功绩,而非政治背景。
官纪严明,待遇优厚:
西方国家公务员有严格的纪律规定,同时享有较为优厚的待遇。
西方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和培训
西方国家公务员的选拔通常通过公开考试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和道德修养。录用后,公务员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此外,公务员在任职期间还需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现状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仿效英美等国,建立起自己的公务员制度。这些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在选拔、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都有较为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以确保公务员能够高效、公正地履行职责,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