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合法性是指 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简单而言,就是政府实施统治在多大程度上被公民视为合理的和符合道义的。当大多数民众认为政府实施统治(包括使用武力威胁)是正当的,也就是政府具有合法性的时候,民众对政府的统治会自觉加以服从,即使出现抵触,也不会危及根本统治。
政治合法性涉及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政治权力及其遵从者证明自身合法性的过程。它包括以下构成要素:
意识形态:
政府或政权所倡导的价值观和理念,这些价值观和理念需要得到民众的认同。
施政绩效:
政府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包括经济、社会、外交等方面的成就。
社会价值:
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会影响民众对政府的评价。
民主法治:
政府是否遵循民主程序和法治原则,这也是衡量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标准。
政治合法性的维度可以分为价值的与事实的,公认的理想类型有三:意识形态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以及基于共同利益和相互认同信仰的“社群认同合法性”。在现实中,合法性是上述合法性类型的不同程度的混合或综合的作用。
此外,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暂行条例》也提到,政治合法性是指政权代表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合法性体现一种价值判断,任何基于价值并被公众舆论认可的人都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政治合法性是政府获得民众认可和支持的基础,它通过多种方式和要素来体现和维持。一个具有合法性的政府能够更好地获得民众的忠诚和支持,从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