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警监是中国高级警官的主要警衔,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年修正),担任厅(局)级正职的人民警察实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一级警监的肩章为一枚银色橄榄枝,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一级警监授予对象为警察系统的正厅级干部,包括公安部内设各局的局长,省级公安厅(局)的常务副厅(局)长,计划单列市公安局局长,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常务校长、常务副书记,普通本科类警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以及国安系统内的一些高级职务,例如国家安全部内设各局的局长,省级国家安全厅(局)的厅(局)长等。
在职务与警衔的对应关系方面,一级警监相当于正厅级,通常对应于省以上的公安厅厅长等职位。担任一级警监的人民警察在警衔体系里属于高级警官,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相应的待遇。
综上所述,一级警监是警察系统中的一种重要警衔,授予担任重要行政职务的高级警官,代表了中国警察体系中的高层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