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包括: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建筑工程
40层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其他特定工程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火电厂、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高层和构筑物工程,以及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大型建筑工程和特定类型的电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