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警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警官的主要警衔,属于中国警衔体系的第5等级。三级警监通常授予副厅级或正处级干部,以及部分专业技术高级警官。
具体来说,三级警监可以对应以下行政级别:
1. 副厅级
2. 正处级
三级警监的主要职责包括:
1.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5. 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在实际操作中,三级警监在厅(局)级副职和处(局)级正职的序列中占据重要位置。例如,在地方公安机关中,三级警监可能担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或地市级公安局局长等职务。
综上所述,三级警监是我国公安体系内兼具实战经验和较高行政级别的领导干部,无论是在省级还是地市级公安机关,均肩负着重大的警务管理和执法职责,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