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是为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燃气供应的稳定性而设立的。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申请条件
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企业的燃气经营区域、气源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应符合依法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企业必须具备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设施。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需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企业需要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还需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
立项文件、企业章程。
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专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情况。
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或租赁情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多验合一合格证、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监督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燃气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州(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燃气经营许可申请并依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加气站、瓶装燃气供应站日常安全管理及瓶装燃气供应站现场核查。
注销与作废
注销条件:
燃气经营许可证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注销,例如企业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许可不再适用。
作废程序:
注销后,原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建议
企业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时,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申请条件得到满足,并准备好完整的申请材料。同时,企业应持续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