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时间:2025-02-13 15:44:04 网络游戏

公民享有的监督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批评权和建议权:

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批评意见,也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

申诉权:

公民对于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决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

控告权:

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检举权:

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知情权、参与权: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赔偿权: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公民监督权的体系,旨在确保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洁和高效运行,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